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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专利复审委

2023-05-07 02:50:57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

作者:吴征(Jason)

“哎……,我们的专利可能会输掉”。 两人刚一见面,屁股还没坐热,点的拿铁还没上来,M总就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何以见得?” “你知道某某律所吧,有从复审委出来的,在刚结束的口审上,休息空隙我看他们与合议组的人聊的不错” 。 “就这?”看着我一脸懵B。 M总继续道,“大不了再多提几个专利”。 “你想多了”,对这一点,我还是比较自信。因为对于专利无效决定的研究,估计国内第三方里面,没有比我们更深入的了吧。 “专利复审委我还是了解一二,这点可以放心”,我继续安慰道,“至少从我的经验和经历来看,专利复审委除了会埋头干活,保留了专利局最朴素的作风,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这一点大可放心,前同事间的问候也属人之常情”,我继续安慰M总,“我们对有复审委离职人员律所代理某公司无效数据做过分析,不会是你想的那样,这说明合议组在裁决时时还是非常公正的,这与是否有前复审委人员参与的关系其实并不大”。 以上对话来自近期和一家公司老总的交谈,仔细想想,如果对专利局不了解的其他公司,或许见到类似情况,也会有同样的想法吧。 这就是我们的专利制度,至少到当下,还有一些公信力确实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大家在进行专利诉讼和维权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和相关公职人员的公正性,反而是一些可能会引发不公正、不透明的猜想。 而一旦任由这样的环境持续下去,实际上对于广大的创新者进行创新的积极性是有所打击的。 所以,我们真的要需要好好思考,该如何保护好专利复审委,保护好商标复审委,保护好法院。 而只有这些机构更加公开、透明,让参与到这个系统的创新者,对未来更有预期,才会更加信赖这套知识产权制度。 就像今天, 了入围参与解读2022年十大案件的人员名单,这应该是专利复审委的传统活动了,也是一年当中非常少有的能集中听到当前最新无效政策的机会。 可以想象,报名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最终确认名单上应该是有92人。 特别是在官方信息中有一段话值得注意,会务组对报名时注明“连续三次报名但均未能参会”的,经核实有六人,本次发送了入场券。看上去像是中了彩票,又像是掌握了下一次报名通关的密码。 来源:赋青春无论怎么说,如果能增加一些名额或许就更好了。我想,专利局应该不缺能容纳几百人的会场吧,为什么不拿出来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这是多好的一次正面宣传专利制度,推动专利普及和增强社会创新动能的机会。或许,组织者也有各自考虑,我们不能越俎代庖。 还有一点建议,也供完善参考,就是一天的会,分成了相隔两天的半天(或许是组织者特意考虑了外地人员方便而有意安排)。当然这对于外地来京的一些同仁,可能有人也会认为较为尴尬,必须要住一晚,也许有人会认为卧铺来回更有效率且更划算。 来源:赋青春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全国很多不便来到现场,但又希望了解最新动态的同仁所关注的,就是能否有同步线上直播。 对于这一点,组织者也进行了明确的回复,条件限制,无法直播。实际上,这是又白白浪费了一次对更广范围内进行无效普及的机会。或许下次复审委可以叫上自动化部门的人一起来搞搞活动。 来源:赋青春调侃这么多,中心意思还是非常支持复审委的类似活动,但是还是希望要尽可能多的将这么好的信息传播的更远,而不仅仅是只有92人参与的机会,而且其中确认名单中还有很多是专利局离职出去本身对于复审和无效就很熟悉的人。 如果中国的专利制度普及不能继续下沉,下沉到更基层,那么就很难吸引更多的创新者进入到这个系统,国家在创新转型中就会继续漫长的摸索。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法院系统,在刚刚过去的4·26期间,从最高院到地方法院,十大、五十大案件、判例层出不穷,各类平时难得一见的大案要案终于可以参加现场和线上庭审,确实收到了不错的宣传效果。 但是一个副作用就是,很可能全年一多半的知识产权宣传,全都在过去的两三周搞完了,其中很多重要的指导性、典型案例,到底有多少是深入人心了,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者的激励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恐怕很多人,甚至是专业人士都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将所有集中公布的案件细节了解清楚。 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将这些大案要案的裁决吸收、传播出去,让创新者真正能了解和掌握法律裁判的基准,从而更好的指导研发和商业行为,实际上就失去了这些案件作为重点案件的作用。 对于这一点,我还特意在最高院公布了一系列重要判例之后,咨询过国内顶尖专利律所的知名合伙人,对类似问题咨询了一下ta的看法。 实际上,能够看到,即使是国内最好的专利律师,对于动辄几十个的典型案例,也并非是每个都了解,但对其中个别典型的还是有印象。 换言之,这些案例对于其他普通的专利工作者,甚至普通公众,影响力就更有限了。这也是中国当下知识产权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正确的知识产权观的宣传和传播不够。 其实,无论是最高院,还是各地法院,甚至是专利复审委评选出的案例,评选只是第一步,最重要的一步则是让国民都知道,知识产权的坑到底在哪里,国家的法律是如何支持正确的知识产权行为的。 但现实情况是,不仅连专业的专职专利律师都了解不多,一些重要判决连当事人都不公开,更可以想象这些案例到底会不会对社会形成影响力了。 如果整个社会的创新者,都没有一些实在的案例裁决作为向导和参照,没有一些真实的无效决定案例作为专利撰写标准的参考,就相当于是一群无头苍蝇,在盲目的创新,盲目的撰写专利进行申请,最终只有到了专利局无效阶段或是法院阶段,才知道哪里是“南墙”。 实际上,类似的错误或许在之前的判决和决定中,就已经出现过。只是没有足够的宣传或是根本就拿不到判决和决定,导致了中国的创新者,实际上是在进行低效率的创新。 这种不透明所带来的结果,其实是非常不利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在创新形态上属于后发追赶的国家。 举一个例子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就像我们经常撰文的专利权人阵营和实施人阵营,常常被认为是水火不容的两个群体,双方争议最多的焦点就是许可中的一些不透明问题。 目前欧盟之所以顶着巨大压力推动SEP新框架,本质上也是要增加透明度这一核心问题。 那么到底“透明”对谁有好处? 其实看看为何所有的权利人都反对欧盟的新规,就应该清楚,对于权利人而言,太透明反而是不好的事情,所以这就是为何NDA的双边谈判构成当今世界许可营收的主要底座。 所以,对于中国这个拥有庞大实施人群体的国家而言,越透明,实际上应该对实施人有利,也就是对中国的整体利益是有利的。但是,现在无论是从法院公开判决,还是从复审委公开无效决定来看,全部都在走相反的路子,就是越来越不公开、不透明。 这是一个很难理解的做法,就是从全局来看,到底是怎样做才是对中国有利的,目前来看,可能还没想清楚。 可是国外对这一点是非常清晰的,像代表实施人群体的IP2Innovate组织,在对欧盟SEP新框架上表示支持,其中重点提到的一点就是“呼吁所有专利法院的裁决都已电子的方式公开,就像统一专利法院一样”。

当然,IP2Innovate此处发声很可能就指的类似德国专利法院等不公开判决的,实际上在无形中是保护了权利人一方的利益。对于实施人而言,只有公开的越多,实施人得到的好处也才越多。这就是为何英国法院在案的判决,看似是InterDigital赢了赔偿,然而真正庆祝的反而是联想。

因此,中国未来一定要仔细考虑清楚这个问题,到底哪种方式才是真正对中国的产业发展是有利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果重大案件只裁决、不公开,中国就不可能成为全球优选的诉讼地,也就不可能做出影响全球的FRAND费率裁决,最终也就不可能成为的主导者,这是必然的。

这也就是为何我们会认为,或许才是中国能够主动参与知识产权全球定价权的最优方式。

随着昨天美国白宫发布《》,以及十天前欧盟发布的SEP法规,实际上都表明,欧美已经在行政上启动并加快了对技术标准和标准必要专利在全球势力重新分配的工作。

美国的举动无疑是针对中国而言,欧盟的举动看似中国是最大的受益者,实则很有可能中国反而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这部分内容篇幅过长,我们另行分析。

总之,如果能看透欧美此次在标准上的真正意图,就会知道已经把刀架在了中国的脖子上。中国目前在行政方面的应对目前还没有,未来有没有也不清楚。

目前中国唯一能够抵御欧美已经开始重新抢夺全球标准话语权的,或许就是目前在审的几个重大案件,包括,,,如果中国无法在这几个重大案件上,向西方发出中国明确的立场,包括审判的判决一定要公开,那么中国过去在标准上取得的历史成绩,以及专利储备,恐怕就会在欧美这一轮的举措中,会丧失优势和主导力,再次沦为被动跟随。

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大、很有意义的话题。

目前,对于中国而言,不进则退,确实应该冷静思考未来的变阵了。

所以,我们是非常支持中国在一些重大判决上要积极公开,主动公开;在无效决定上,更应该恢复到以前的公开水平,只有这样,才能逐渐让中国的创新真正回归到价值上,而不是像无头苍蝇一样,在低效的创新中浪费资源和时间。

回到专利复审委,其在中国的最大问题就是,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受重视程度与其理应发挥作用的程度还远远不匹配。与美国的PTAB受重视程度相比,也远远不能成正比。

那好,这种情况下,“2块钱太便宜了,我们帮你把价格打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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