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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出台系列措施进一步稳住农民工就业基本盘,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四项举措稳定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广东等省用工信息比对,推进粤黔“一县一企(多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建设。着力培育劳务品牌,明确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1个劳务品牌龙头企业、3个“贵州技工”培训品牌。推进驻外劳务协作站(点)建设,构建“省级总站+市州分站+县级工作站”的劳务协作工作体系。建立市场化服务机制,鼓励培育和认定一批“蜂王”“头雁”等就业创业带头能人,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
四个渠道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农村电商等,围绕县域产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挖掘储备就业岗位,支持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结合乡村振兴行动等,挖掘当地就业岗位。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打包办”,鼓励返乡入乡创业。落实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引导企业少裁员,对吸纳新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个抓手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有利时机,开展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摸清返乡农民工服务需求。依托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为农民工便捷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公共服务。按照“按需培训、以岗定培”原则,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与广东等黔籍务工人员集中的省协作,加大东西部协作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为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就业质量,我省还明确要求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作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的基本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
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韦倩
编辑/胡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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