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消息!明起,大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提高!
大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注意
(资料图)
自8月1日起
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将提高
乙类药品费用纳入可报销范围比例也将提高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将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由82%、85%提高到90%、90%。
提高乙类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比例
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推荐目录》的药品除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由80%提高到85%。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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